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水泥生产工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水泥生产工
颁布时间:2020-03-30 发文号:人社厅发〔2020〕32号
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等级
水泥生产中控员、水泥质检员工种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水泥生料制备工、水泥熟料煅烧工、水泥制成工、水泥生产巡检工工种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累计在本职业D见习工作 2 ()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 以上。

(2) 取得全日制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 以上。

(2) 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3)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D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具有全日制技师学院或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 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