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3)取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同等运动技术等级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同等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以上标注“*”的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报名条件)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指导、模拟指导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指导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