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色彩搭配师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色彩搭配师
颁布时间:2011-11-14 发文号:人社厅发〔2011〕104号
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一四级色彩搭配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三级色彩搭配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
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堵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二级色彩搭配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
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
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
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一级色彩搭配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色彩搭配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
职业一级色彩搭配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D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专业能力考核
采用实际操作、模拟考核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色彩搭配师和一级色彩搭配师坯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