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调味品品评师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调味品品评师
颁布时间:2011-06-20 发文号:人社厅发〔2011〕56号
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申报条件
一四级调味品品评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以上,经四级调味品品评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
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三级调味品品评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调味品品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调
咪品品评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调味品品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四级调味品品评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二级调味品品评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调味品品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二级调
味品品评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调味品品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三级调味品品评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
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
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
者为合格、二级调味品品评师坯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