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企业信息管理师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企业信息管理师
颁布时间:2006-12-27 发文号:劳社厅发〔2006〕33号
技能等级: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

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年以上

(5)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等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笔试、上机考试或笔试与上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企业信息管理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