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加工中心操作工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加工中心操作工
颁布时间:2005-01-28 发文号:劳社厅发〔2005〕1号
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申报条件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

(4) 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 (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

(4) 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 (专业) 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 (含本科) 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 (含软件应用) 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计算机软件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 (含软件应用)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