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棉花加工工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棉花加工工
颁布时间:2001-08-07 发文号:劳社厅发〔2001〕3号
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申报条件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 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了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 (专业) 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分项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评分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