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油气管道维护工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油气管道维护工
颁布时间:2022-06-27 发文号:人社厅发〔2022〕26号
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②相关职业:石油勘探工、钻井工、钻
井协作工、井下作业设备操作维修工、水下钻井设
备操作工、油气水井测试工、石油开采工、天然气开采工、煤层气排采集输工、天然气处理
工、油气输送工、海上平台水手,下同。
③本专业
:腐蚀防护、材料工程、金属材料、石油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开采、
化工分析与监测、化学工程与工艺,下同。
④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机械设备
维修与管理、自动
化仪表及应用、工业仪表及自动化、电子仪器及电气维修,下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1年(含)以上。
(3)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技能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②相关职业:石油勘探工、钻井工、钻
井协作工、井下作业设备操作维修工、水下钻井设
备操作工、油气水井测试工、石油开采工、天然气开采工、煤层气排采集输工、天然气处理
工、油气输送工、海上平台水手,下同。
③本专业
:腐蚀防护、材料工程、金属材料、石油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开采、
化工分析与监测、化学工程与工艺,下同。
④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机械设备
维修与管理、自动
化仪表及应用、工业仪表及自动化、电子仪器及电气维修,下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1年(含)以上。
(3)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技能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