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颁布时间:2018-12-28 发文号:人社厅发〔2018〕147号
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一五级/初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驾驶记录,具备以下条件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
一四级/中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一三级/高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3)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一二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一一级/高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注:持有A1、A2、A3、B1、B2、C1机动车驾驶证的教练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各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示范教学、现场操作、模拟演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及以上者为合格。
一五级/初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驾驶记录,具备以下条件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
一四级/中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一三级/高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3)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一二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一一级/高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注:持有A1、A2、A3、B1、B2、C1机动车驾驶证的教练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各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示范教学、现场操作、模拟演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及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