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 酿酒师申报条件/评价方式
酿酒师
颁布时间:2019-12-10 发文号:人社厅发〔2019〕107号
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 以上。
(2) 取得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专业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 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通常采取审阅由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